企業與經理人必修的道德課之一 – 談企業責任
(原文發表於 2007/3/19)
過去這一年,還真是台灣企業界的震撼年。從明基西門子的分家,中信金辜仲諒的紅火疑雲,到力霸集團的崩潰,一幕幕商場現形記,不斷地在小老百姓的面前上演。但這齣戲碼還沒有告一段落,就在上週,明基與力捷分別因為內線交易被檢警單位突擊搜索,又演出了新一波的小高潮。
原本,在一開始明基遭檢調搜索的事件中,MBR 並不想特別站出來批判 BenQ 與 KY 團隊。一來,這是款尚在調查中的案件,雖然檢調會突擊搜索代表已經掌握了一定的證據,但是最後有沒有罪,還是要讓法院的判決來裁定。二來,MBR 之前已經用力批判過明基一陣子了,一直鞭明基,也怕讓人誤會 MBR 是否別有用心還是跟明基結仇之類的。
不過,上週五 Miula 在國外出差回程的飛機上,看到報紙上寫著力晶集團遭檢調搜索時,當時的心情真是陷入了五味雜陳。一方面,欣喜國內的司法機關終於開始認真調查這些經濟犯罪,另一方面,卻也憂心台灣是否再也出不了真正能令人尊敬的企業與企業家,而企業道德淪喪的狀況,似乎已經變成了台灣的常態。
企業也要有道德? 不會吧? 一定會有人會這樣問,但是你沒聽錯。
Business Ethics & Corporate Responsibility,企業道德與企業責任,是 21 世紀,所有企業與專業經理人,都必須認真面對的課題。
要談企業道德前,一定要先談企業責任
一定會有好奇的學生要舉手發問了:「請問,企業的存在目的不是為股東謀取最大獲利嗎?企業不是只要跟股東負責就好了嗎?我唯一聽過企業跟道德扯上關係的句子叫做 – “不獲利的企業是不道德的”耶!」
不過很抱歉地,MBR 要告訴這位學生 – 你那已經是上一個世紀的想法了 ! 關於企業道不道德,更新更好也更合理的概念是 – “不盡企業責任的企業,是不道德的“。
在歐美大企業紛紛傳出重大醜聞的 20 世紀末與 21 世紀初,許多知名的學者與企業家紛紛提出了新看法,企業不是只對股東負責就好。企業是社會的一份子,無法獨立於社會的其他要素而存在。而所謂的企業責任,就是指,企業除了對股東外,也必須向這些社會要素負責。
新的規則 – From Shareholder to Stakeholder
Shareholder,指的是股東。Stakeholder,指的是利害關係人。企業道德從 20 世紀到 21 世紀的轉變,就是由只注重股東權益,改變成除了股東權益外,其他的利害關係人的權益也很重要。
企業要負責的對象,這些利害關係人,通常包括了哪些人呢? 首先就是顧客了。另外,員工、公司週圍社區,以及社會大眾也是主要的 Stakeholder。最後,相關的往來廠商,也算是利害關係人的一份子。
想想企業如果只需要對股東負責就完成了其道德義務,而不需要對其他要素負責時,會發生什麼事呢?
屆時,全世界最有道德的公司,莫過於電話詐騙集團莫屬了吧。此外,賣黑心棉被,病死豬的商人,也都是道德典範,因為這可是最大化股東獲利的好手法呢。犧牲的東西,反正又不是公司的,對吧。
而力霸倒帳害死所有往來廠商,讓王又曾多撈一些錢逃跑,看來也是很道德的事。
當企業只對股東負責任時,這是個多可怕的世界。
所以,為了避免世界越來越可怕,新世紀的企業責任範疇,基本上擴展到了五大要素,分別是 – 股東、顧客、員工、社區/社會、往來廠商 – 這五大利害關係人。
為何李焜耀會為了併購西門子的莽撞被批判? 因為他忽略了對股東負責,同時也不夠對明基與西門子的員工負責。
為何王又曾會為了掏空力霸被批判? 因為他不但沒有對股東與往來廠商負責,所掏空的大洞還需要整體社會用納稅人的錢來填,嚴重的竊取了社會資產。
為何病死豬的販賣會被批判?因為這對顧客極度不負責任,並且造成社會不安,產生巨大的社會成本。
看到這裡,讀者們應該都會了解,為什麼在現在,對於企業責任的要求,不僅僅止於 Shareholder,而擴展到 Stakeholder 了吧。(沒提到內線交易? 因為內線交易雖然也是很不道德的事,不過是比較屬於職業道德與公司治理的範疇的議題,與企業責任的關連性較小,不過,在A方面沒道德的人,通常在B方面也不會有道德的)
當然,以上的例子都是極端的例子。可是在現實生活中,企業與專業經理人,卻是幾乎每天都要面對兩難的局面。
“這個產品採用 A 設計,會對顧客比較安全,可是調查顯示,消費者對安全極度不重視。該不該增加成本採用 A 設計呢?”
“這個工廠採用 B 的方式處理污水就好,可以省三千萬美金,反正 C 國<套入任何低工資開發中國家> 的標準很鬆,到時候死的是他們又不是我們。”
“經理,我們的車子明明只有一個安全氣囊耶,廣告寫雙氣囊設計好嘛?” “傻蛋,我們本來就可以裝雙氣囊,記得在廣告最角落用最小的字註明 – 第二顆氣囊須另行付費安裝就好。”
而當我們只要求企業對股東負責時,這些答案都會是一面倒的。在國外,狀況比較好些,企業責任已經逐步成為社會檢視企業的一個重要環節。
但是在台灣,真的有在重視企業責任的企業,是相當少的。而這不單單是他們的問題,因為從媒體,到消費者,到專業經理人,大多數都沒有這樣的概念。特別是商業媒體最為嚴重,因為很多記者都不想跟企業翻臉,所以即使知道不少內幕,寫出來的文章還是都以拍馬屁為主。畢竟,記者薪水不高,能夠有一天轉換到大企業擔任公關或發言人,那可是許多記者的長期生涯規畫呢。
Miula 想,政治人物,一定都很羨慕這些企業家吧。因為,綠營的天王,會被藍色的媒體身家調查外加大找麻煩,藍營的大將,也會被綠色的媒體扒糞攻擊。
但是為數龐大的不肖企業與經理人,卻沒有任何媒體在監督。商業媒體,除了拍馬,就只會唱高調,卻沒有人敢真的監督這些”企業家”。即使爆發了各種弊案,這些媒體還是會為這些不肖商人擦脂抹粉,做一些 “敢冒險衝過頭” 、 “國外都這樣做” 或者是 “辛酸無人知” 的消毒式專題報導。
有這樣的環境,難怪弊案會一樁一樁爆開。
這堂企業責任的課,實在是整個社會都應該來修的企業道德課,其中企業主與專業經理人更是責無旁貸。
而除了企業責任以外,還有哪些企業道德課是企業與經理人必修的呢?Miula Business Review 未來將會陸續推出關於 “職業道德”,”公司治理”,以及”誠信” 的企業道德課,請把筆記本準備好吧。